5.4 管道配件


5.4.1* 概述
5.4.1.1 配件  所有5.3.1 中的管子接头,其抗蚀性至少应相当于符合 ANSI B16.22《锻造铜和铜合焊压 力接头标准》的锻造铜接头。
5.4.1.2 转换接头
5.4.1.2.1 从公制到英制各单位的转换接头,应使用不同色彩或标记进行区别,便于现场区分。
5.4.1.2.2 应提供一个备用转接头,以备损坏更换之需。
5.4.1.2.3 图上需要标明转接头的相关资料。
5.4.2 低压系统
5.4.2.1 细水雾系统所用管道附件,应该符合甚至超过表 5.4.2.1 的标准,或者遵循第 5.4.2.2 的要求。
表5.4.2.1 接头标准
5.4.2.2* 适合于细水雾系统的其它类型接头,允许其安装在符合要求的地方。
5.4.2.3 大于 51 mm (2 in. )的管路不应使用螺纹接头。
5.4.2.4 不是螺纹型的接头应列出其要作的用途。
5.4.2.5 在管路尺寸有变化的任何地方都应使用异径接头。
5.4.2.6 在所需的尺寸没有标准管件的情况下,允许在接口或接头尺寸变化的位置使用六角套筒或端 口套筒,但要符合第 5.4.2.5的要求。
5.4.2.7 接头上的螺纹均应符合 ANSI BI.20.1,一般用途管螺纹(英制),粘结剂、粘结带或螺纹润滑 油只应加在阳螺纹上。
5.4.2.8 焊剂应遵照表 5.3.3.1 的要求。
5.4.2.9 如果使用铜焊剂,一定不能用高腐蚀性的类型。
5.4.2.10 焊接应按 AWSD10.9《管路焊接工艺、焊接标准》AR-3级要求进行。
5.4.3 中高压系统
5.4.3.1 管子配件的最小额定工作压力,应不小于细水雾系统在 54℃(130 ℉)时的最大工作压力。
5.4.3.2 对于支管采用压力调节器的系统,处于该调节器下游的管件,其额定工作压力应不小于下游 管路上预期的最大工作压力。 
5.4.3.3 在管件和接头上所用的螺纹应符合 ANSI BI.20.1《一般用途管螺纹》的要求。
5.4.3.4 粘结剂、胶带或螺纹润滑剂只允许加在阳螺纹上。
5.4.3.5 焊接和铜焊接头的熔点应高于 538℃(1000 ℉)。
5.4.3.6 焊接和铜焊应按照 ASME 《锅炉压力容器规范》Ⅸ章的要求进行。
5.4.3.7 如果使用压接型接头连接管道,则接头的不得超过制造厂的压力温度等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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